10月下旬,闻名中外IT界的台湾影像感测器界的“芯片大王”、原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湾原相公司)诉大陆和韩国4家企业光学鼠标专利侵权案,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下握手言和:北京、西安两家专利侵权企业因购买的是韩国某株式会社生产的光电鼠标侵权芯片而受“连累”,并承诺不再实施专利侵权行为,台湾原相放弃对其索赔请求。
台湾原相是目前全球闻名的CMOS影像感测器专业设计厂商,其研制生产的影像感测器芯片,广泛应用于电脑鼠标、手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游戏机等产品,并于微软、惠普,宏基、三星、索尼、飞利浦等世界知名品牌配套,仅光电鼠标芯片一项月销售就超1000万颗,在中国境内约有50%的光学鼠标,都是用台湾原相的影像传感器芯片,被业内誉为影像感测器界的“芯片大王”。
今年初,台湾原相公司委托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调查侵权情况。后在陕西西安赛格电脑城,发现西安文砚电子有限公司(下称西安文砚公司)在销售型号为“M311”的现代光学型鼠标。该光学型鼠标外包装上印有“北京中天信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后企业更名为北京万坤嘉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万坤公司)、现代电子(天津)多媒体有限公司(下称现代电子公司)监制”等字样,该鼠标芯片上有“ATA2188”字样,应属韩国某株式会社的产品。
2008年4月,台湾原相公司以涉嫌侵犯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得到授权的“光学机构的封装方法及该光学机构”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02156139.7)为由,将西安、北京、天津3家企业,以及涉嫌为这3家企业提供涉嫌专利侵权芯片的韩国某株式会社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4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北京、天津两家公司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韩国某株式会社赔偿损失50万元。